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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nel: 从轻和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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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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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的认定标准及处罚规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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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知识及其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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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行为怎样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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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没有法益侵害性,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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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有哪些方面

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正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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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过当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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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况算不算正当防卫

因为正当防卫行为是不法侵害引起的,是为了使被不法侵害者所侵害的客体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以“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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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不法侵害的缓急是指侵害的紧迫性,即不法侵害所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的危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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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缓刑不可免除附加刑

案例:李某是国家单位工作人员,犯贪污受贿罪, 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并没收财产。对于被判处缓刑的,附加刑没收财产是否要执行呢? 案例分析:附加刑是主刑之外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的,是不影响附加刑的执行。李某在缓刑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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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满应如何处理的规定

【解释】本条是关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的考察机关以及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发现有漏罪或者没有犯新罪和没有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如何处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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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自首未按时投案 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一名窃贼打电话到派出所称要自首,但警察等了一上午没见窃贼投案,后将其抓获,在法庭上,窃贼竟辩称自己具有自首情节。昨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关于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的刑事判决。 2009年8月,李永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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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犯诈骗罪二审改判缓刑案

上诉人:黄某某,男,某某年10月3日出。 辩护人:方志顺,福建名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基本案情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金额达43000元人民币,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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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的含义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相对于正当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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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需要负什么责任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那么,如果假想防卫对假想的不法侵害人造成的伤害应该怎么对此后果进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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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的一般处理原则

刑法理论上,对假想防卫的处理有不同的观点,比较通行的观点认为,假想防卫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但可以构成过失犯罪,也可能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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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行为构成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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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扁担袭警被开枪击毙 警察是正当防卫吗

发生于肇庆市的一名男子持扁担疯狂追打公安干警被开枪打死事件,据称,死者在民警多次口头警告和鸣枪示警后仍不住手,警察开枪自卫将其击倒,死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警察的行为还属于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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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案件应该怎样处理

假想防卫在刑法理论上,也是一个多方持有不同的观点的争议点,比较通行的观点认为,假想防卫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但可以构成过失犯罪,也可能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假想防卫应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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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应该负什么刑事责任

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的防卫行为虽然是故意行为,但这种故意是建立在对客观事实的主观认识错误的基础之上的,那么行为人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需要负什么刑事责任呢?可以从下面几方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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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偷东西被打死 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小偷因为盗窃被殴打致死,究竟谁之过?贼偷东西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理应受到遏制和惩罚,但是否就可以殴打致死呢?打“贼”反触法网,难道“贼”打错了?是否正当防卫,凭口供能否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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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等于不用负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采取的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那么正当防卫是不是就等于不用负刑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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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和避险过当怎样认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避险过当与其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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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的认定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避险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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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的几种特殊情况

防卫过当是针对正当防卫而言。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人,采用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的行为,是有益于社会的行为,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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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不能存在主观故意

防卫过当在主观上不可能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防卫过当在本质上是正当防卫,是正当防卫的衍生物,行为人的正当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而转化成防卫过当,并不能因此否认其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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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在主观上不可能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行为人在主观上当然地排斥重伤、死亡等重大损害后果,如果在防卫中明知造成重大后果而放任甚至希望结果的发生,就失却了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转化为故意犯罪。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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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限防卫权

什么是无限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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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之一,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体现我国刑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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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合理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合理原则同样源于行政法中的合理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应该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合理性原则的存在与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有密切的联系,例如在决定是否强制执行,采取何种强制措施等方面,行政机关拥有的自由裁量权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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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廖丹”为给妻子透析开黑租 撞伤警察获缓刑

在北京,有个叫廖丹的男人,为了给身患尿毒症的妻子做透析,私刻医院收费章逃缴费用17万多元。而在成都,也有一个男人和廖丹相似,而为了妻子的透析费,他同样选择了铤而走险。 去年12月30日,克隆出租车司机蔡华勇将交警王明晖撞成重伤,在今年2月2日,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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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女老板卖假药28粒 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药店女老板因贪便宜进购假药销售,被药监部门查获其未销出的假药米非司酮片28粒。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梅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对查获的28粒假药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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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爆出缓刑官员再入编 如何堵上法律的漏洞

最近,江苏盐城市下辖的阜宁县曝出缓刑期满人员被安置入编甚至吃空饷的新闻。引起争议的原因,在于我国《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旦判了实刑,就是受过刑事处罚。而如果判的是缓刑,只要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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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适用应符合什么条件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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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情形的贪污、贿赂案件不宜适用缓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具备拒不供认犯罪事实而在案证据确实充分等七类情形的贪污、贿赂案件不宜适用缓刑。这七类案件是:拒不 供认犯罪事实而在案证据确实充分;主观上没有悔罪表现或者避重就轻,口头上表示悔罪,但却不如实交代罪行;索贿造成他人生活严重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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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立功的人仍需负什么责任

根据刑法典第68 条之规定,对于立功者应分别依以下不同情况从宽处罚:(1)一般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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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何为重大立功的表现

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所称重大犯罪、重点案件、重大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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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立功包括哪些表现

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重大立功表现 1.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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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对于罪犯的刑罚有什么影响

立功赎罪,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 内容 。作为法定的重要从宽处罚情节,被告人有立功表现的,原则上量刑时都要加以考虑,以体现宽严相济政策。根据刑法规定,立功有检举型、协助抓捕型、阻止他人犯罪型等形式,其中毒品犯罪分子协助抓捕型立功比较常见和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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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立功能减刑多少

重大立功如何减刑?程序又是什么呢?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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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起因如何认定

正当防卫的起因如何认定 所谓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必须有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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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如何认定

正当防卫防卫行为虽然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但应在一定的限度内行使,所以,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很重要的。 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一)防卫过当行为 要谈防卫过当这个问题,就先要知道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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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面临官司如何处理

正当防卫防卫行为虽然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行为,但应在一定的限度内行使,所以,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很重要的。 唐某在市场卖水果时与桑某发生争执,桑随即纠集多人到现场,持木棍对唐实施殴打,为了不让唐逃跑,桑将唐紧紧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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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变故意伤害罪

基本案情: 2009年10月30日21时许,浍南中学一女学生在浍河堤坝上分别打电话叫其同学吴某、朋友张乙骑摩托车接她回去。在浍南中学附近的吴某接到电话后,和王某骑一辆摩托车去接该女生。社会青年刘某和王某电话联系后,随即带许某等几个90后少年,从浍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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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所谓正当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 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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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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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考验期怎样确定

缓刑的考验期怎样确定: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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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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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适用应该符合的条件详解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在我国主刑中,管制是最轻的一个刑种,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种不关押的刑种,因此失去了适用缓刑的必要性。除累犯以外,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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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判缓刑的法律后果

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三种: 一、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 二、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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